关于组织部分教职工参加暑期疗休养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6-08   浏览次数:34

 

    各二级工会:

根据《教师法》、《劳动法》有关规定,为落实教职工休假和疗休养权利,促进教职工身心健康,加强教职工相互的交流,丰富教职工假期生活,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活动的有关精神,经研究,今年我校将继续组织部分教职工参加暑期疗休养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疗休养对象及条件

1、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及党政工管理干部;

22007年暑期以来未参加过工会组织的疗休养人员;

3、身体健康,无高血压、心脏病、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者;

4、各二级工会疗休养名额按10%比例分配,名额分配见附表。

二、疗休养线路(报价因组团人数和当日机票折扣可能有小幅变化,以最后核算为准)

1、新疆火车、飞机9日游

嘉峪关、敦煌、吐鲁番、天山天池、喀纳斯湖、魔鬼城

报价:3900/

发团时间:2010719

2、云南双飞6日游

昆明、大理、丽江

报价:3000/

发团时间:2010719

3、上海世博动车5日游

外滩、陆家嘴、城隍庙、世博园(二次入园)、周庄、苏州

报价:2330/

发团时间:2010719

三、经费

1、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本次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的经费实行学校补助的办法,补助标准1000/人,其余部分由参加者本人承担。

2、疗休养人员自带家属或名额之外随团参加者,先在二级工会或校工会报名登记,其费用全额自理。

四、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二级工会须于625前将参加人员按附件2要求填报校工会。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2、各二级工会须通知参加人员于72前将个人所需承担的费用交校工会。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3、各二级工会须告知所有参加人员,办理交费手续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须及时与校工会联系,该团出发前10日内未办理退团或变更手续者,其费用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五、校工会联系人员及方式

    87943536    13886098015

    87943997    13886189122

 

附件12010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暑期教职工疗休养名额及分配表

附件22010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暑期教职工疗休养登记表

 

 

 

二0一0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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