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关于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决议
2010年5月28日至29日,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第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一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代表对《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试行)》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和表决,大会原则同意实施办法中关于二级教代会组织领导、职权、教职工代表、组织制度与工作机构的确定,通过本实施办法。
会议认为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代会制度的延伸和发展,是各院系及二级单位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本单位广大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健全和完善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加强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二级单位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的权利,充分发挥二级单位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促进各院系及二级单位的建设和发展。
会议决定,根据各位代表的意见,先试行,以后逐步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