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要求。
请认真阅读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由学院严格按要求组织申报,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申报。
申报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
青年人才项目 支持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为培养优秀青年学术骨干而申报的项目。该项目鼓励跟踪学术发展前沿,鼓励在交叉、边缘和新兴学科领域进行探索。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青年人才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2万元、软科学类1万元。
重点项目 选题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研究目标明确,对学科发展具有推动作用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自然科学类4万元,软科学类2万元。
指导性项目 主要面向有经费来源的科研项目,省教育厅纳入科研项目计划管理,不资助经费。项目负责人年龄应不超过45岁。
二、注意事项
1、严格申报纪律。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公开组织申报,一经举报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减少该学院各类项目指标或取消下年度申报资格等。
2、加强项目审查。已获得国家或其他省部级项目(包括省教育厅其他各类项目)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得将一个项目分成若干子项目供多人申报;一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含2个)以上的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已主持省教育厅各类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
3、严格项目管理。项目计划进度安排合理,项目完成及时。项目完成后一个月内,项目负责人应按程序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书,由科研处审核同意后,提交单位学术委员会对该项目进行结题评议,并报教育厅审核存档。项目结题应按照申请书预期成果进行审查,对于数量不足、质量不够的项目成果,未标注“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及其编号的项目成果,或同时标注本项目以外其他省部级以上项目的,将不予结题。
三、申报时间安排
时间 |
事项 |
2014年6月13日- 9月2日 |
各学院通知并项目申报人进行项目申报 |
2014年9月4日 |
科研处受理项目申请书材料和项目清单(纸制及电子版),下午17:00受理时间截止 |
2014年9月5日-9日 |
形式审查 |
2014年9月10日 |
学校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项目评审,确定推荐项目名单,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并报学术委员会审核 |
2014年9月12日-18日 |
拟推荐项目公示、项目负责人修改项目申请材料并在科研处的指导下进行网上申报,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申报 |
2014年9月19日 |
科研处进行网上申报推荐审核后报省教育厅 |
四、材料报送
1、各学院将《2015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并附支撑材料和《湖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由于指标限制,每个学院申报数不能超过五项(含五项),请各学院于2014年9月4日下午17时前上交至行政楼248自然科学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31900113@qq.com。
2、请务必按照申报时间安排表完成和发送项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逾期均不予受理。
五、申报书形式审查要点
1、封面依托单位为“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学科及代码依照“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92)”;
3、项目研究起始时间应为2015年1月1日;执行期一般两年
4、重点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青年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
5、项目总经费应该包括学校配套及自筹部分;
6、依托科技平台名称必须填写准确;
7、如果有合作单位,后面必须有学校盖章(彩色);
8、其他参加人不含项目负责人,要求信息准确且必须是本人亲自签名,表格不要跨页;
9、预期成果形式要有具体可考核的量化指标,具有可考核性,比如发表文章的级别和数量须明确;同时,简表中预期成果形式与后面预期成果阐述要一致;申请书中工作进度安排与执行年限须一致。
10、需为附件的每一个文件命名,比如签名页,盖章页等,每一篇论文或其它成果(证书)请做成一个PDF文件,直接命名代表性论著一,二……即可。
11、申请教育厅经费不应超过限额:
重点项目 自然科学4万元 软科学2万元;
青年项目 自然科学2万元 软科学1万元;
12、申请教育厅经费不应超过限额,学校按照1比1配套;
13、经费预算需要填写“计算依据与说明”,注意表格格式,分项汇总、合计汇总数据必须填写;
14、正文部分要层次清晰、重点突出,字体大小适度(建议小四),段落行距合理,方便专家审阅;
15、电子版申请书改动后,申请书PDF格式应该同时修改并重新上传。
若有任何不明之处,请与校科研处自科办(248)联系。
联系人:沈晶
联系电话:87945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