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和谐校园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精神动力,放飞中国梦,唱响校园情,展示我校教职工积极进取、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校工会举办“二师好声音”教职工歌唱大赛,现将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体教职工
二、参赛形式及曲目要求
1、参赛形式:独唱、重唱、小合唱均可。
2、演唱曲目内容健康,鼓励选唱原创作品,体现教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
3、参赛选手演唱一首歌曲,自备伴奏,演唱时间限制5分钟以内。
三、报名及比赛办法
1、本次赛事分为专业组(从事声乐教育或声乐专业训练学习满一年以上者)和非专业组进行。以二级工会为单位组织教职工报名,并组织初赛,每单位选拔出1—2名选手,上报校工会参加复赛。另外,教职工个人也可自荐报名。
2、经过复赛,选取10人晋级决赛(其中专业组5人,非专业5人)。
3、5月10日前,将报名表(见附1)及伴奏曲报送至781029594@qq.com。联系人:李金丽(87943997)。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复赛:2014年5月15日(周四)下午13:00至16:30
决赛:2014年6月5日(周四) 下午14:30至17:00
比赛地点:校大礼堂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4名。另设“最佳形象奖”、“最佳台风奖”“最佳组合奖”等奖项。所有参与复赛的选手均有纪念奖。
六、组织要求
各二级工会要加强此项工作,做好比赛的前期宣传工作,突出校园文化创新的理念,坚持“择优而录”的宗旨,精心组织和安排好选拔赛活动。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