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2010]59号
毕业论文(设计)是整个教学过程中的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它既是对学生学习、研究与实践成果的全面总结,又是对学生素质与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为了加强管理,提高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
1. 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2. 培养学生严谨求实、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
3. 通过毕业论文(设计),进一步训练和提高学生的分析设计能力、理论研究能力、实验计算能力、经济分析能力、外文阅读能力和计算机使用能力,以及社会调查、文献资料查阅能力和口头、文字表达能力等基本技能。
4. 通过毕业论文(设计),使学生受到一次完整的科学研究基本过程训练。
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包括选题、开题、资料准备(或实验)、论文撰写、论文答辩等程序。毕业论文(设计)应在第七学期第四周前完成学生选题工作。各院(系)应根据具体情况,在第八学期集中安排毕业论文的撰写时间,不得少于六周。各院(系)须在第八学期的5月底前完成全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与开题
1.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及基本业务要求,能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2.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应尽可能与本学科发展的前沿和社会实际相结合。
3. 各院(系)应根据学校的要求建立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库,并于第七学期第三周前向学生提供毕业论文(设计)参考选题。选题库由各院(系)统一组织,由各专业学科带头人或教研室主任主持拟定,并应根据学校要求每年作一定比例更新。参考选题应有一定的学术性和社会应用价值,最好能与本教研室的学术研究有机结合起来。学生可以从院(系)提供的选题库中选择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也可以自行选题。提倡学生结合课程论文、学年论文、大学生科研立项及指导教师的科研项目进行选题。
4. 学生选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后应进行论证,撰写开题报告,交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根据指导教师开题指导的意见对开题报告进行修改,并认真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学生在具体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写作时必须执行经审定的《开题报告》,其内容不得作实质性改变。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及职责分工
全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主管校领导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分级管理,层层负责。
教务处主要工作职责:
1. 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指导文件和批示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研究、制定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文件, 明确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整体目标;
2. 统一组织和协调全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3. 负责对各院(系)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和检查,组织毕业论文(设计)评估工作;
4.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抽样分析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做好工作总结,组织经验交流,组织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编辑出版《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优秀学士学位论文(设计)集》;
5. 按省学位办要求,从“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并推荐符合要求的评审专家,参加“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评审工作。教务处对获奖的毕业论文(设计)的作者和指导教师予以通报表彰并进行奖励,获奖论文结集出版。
院(系)主要工作职责:
1. 根据学科特点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院(系)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具体要求、工作计划及管理细则等;
2. 组织审查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向各教研室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
3. 定期检查各教研室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处理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有关问题;
4. 组织、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审查、答辩及成绩复查等;
5. 评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向学校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6. 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材料归档工作。
教研室的主要工作职责:
1. 安排指导教师;
2. 做好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工作检查,督促指导教师认真履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职责,及时研究和处理出现的有关问题;
3. 具体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4. 认真做好教研室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指导教师主要工作职责:
1. 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的方法;
2. 指导学生收集与课题有关的资料;指导学生的实验;
3. 指导并审核学生的论文开题报告;
4. 定期检查学生的论文进度,认真批阅《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日志》;
5. 审阅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按要求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提出恰当的评审意见,并指导学生参加论文答辩;
6. 参照《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性评分标准》(见附件3)评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中指导教师评审意见。
五、毕业论文(设计)环节中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应由具备讲师或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2. 指导教师应由教研室安排,院(系)主管教学领导审定。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确因特殊情况需更换者,须经院(系)主管领导批准,并由各院(系)委派相当水平的教师代理指导。
3. 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能超过8人。
4. 指导教师既要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又要指导学风,特别注意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求是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学术品德。
5. 指导教师应把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和创新能力方面,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六、毕业论文(设计)环节中对学生的要求
1. 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按计划认真收集资料,采集数据,开展有关实验和调查报告,在实践中努力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 认真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日志》,虚心接受指导教师的指导。
3. 严格遵守纪律,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无故缺席按旷课处理;缺席时间超过四分之一以上者,不准参加答辩,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4. 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或不按时参加答辩者,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5. 独立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剽窃他人成果。
七、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的规范要求
1. 毕业论文(设计)正式文本包括以下内容:(1)封面;(2)论文原创性说明;(3)文献综述(外国语学院还须有3000字左右的文献翻译);(4)中、英文摘要和关键词;(5)目录;(6)正文;(7)注释或实验设备说明;(8)主要参考文献。
2. 格式要求: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与排版打印必须严格参照《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与排版打印规范》(见附件1) ,毕业论文(设计)正式文本必须用计算机打印。
3. 文献综述要求:文献综述的撰写参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文献综述写作要求》(见附件2)。
4. 文字要求:语言流畅,图表清晰,技术性错误不能超过千分之一。
5. 图纸要求:图面整洁,布局合理,线条粗细均匀,圆弧连接光滑,尺寸标注规范,文字注释必须使用工程书写。鼓励学生用计算机绘图。
6. 曲线图表要求:所有曲线、图表、线路图、流程图、程序框图、示意等不准徒手作图,须按国家规定标准或工程要求采用计算机或用手工绘制。
7. 份量要求:一般文科不少于8000字符,理工科不少于5000字符。音、体、美等专业可酌减,具体由相应各院(系)自行确定,报教务处审核。
八、毕业论文(设计)的评审、答辩与成绩评定
(一)评审
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首先由指导教师结合开题报告进行评审,写出书面评审意见并填写《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指导教师的评审意见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 评定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
2. 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学术评语,主要涉及以下方面:(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意义及写作难度;(2)毕业论文(设计)内容的质量评价;(3)毕业论文(设计)形式的规范性评价;(3)毕业论文(设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答辩
1. 组织机构
各院(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负责论文答辩工作。可根据学生人数的多少成立一个或多个答辩资格审查小组和论文答辩小组。论文答辩小组要求由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构成,人数不少于5人。
2. 资格审查
凡毕业论文(设计)须按计划完成,并经院(系)资格审查小组审查通过,且无违纪违规行为者,方可获得答辩资格。
3. 答辩过程
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审查通过后,由答辩小组主持答辩并以公开方式进行。
(1)学生陈述。首先由学生陈述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情况,主要包括选题根据和研究意义;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思路、主要内容;论文(设计)的主要创新点及不足;研究资料或实验情况等。陈述时间15分钟左右。
(2)提问及回答。答辩小组老师提问应不少于3个问题,所提问题应与答辩论文有一定联系,并具有一定质量。学生应针对答辩老师的提问作出回答,在学生回答问题的过程中,答辩老师应有适当的追问。
(3)每个学生答辩时间20分钟左右,由答辩小组秘书记载《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答辩小组就学生答辩情况提出评审意见,给予答辩成绩,答辩小组组长写出评语。
(三)成绩评定
1.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采用结构评分方法:先由指导教师评定出论文成绩(以百分计),而后由答辩小组根据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评定出答辩成绩(以百分计),最后由院(系)结合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占40%)和答辩成绩(占60%)评定出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同时记百分制成绩和等级成绩,等级成绩分为优秀(85-100分)、良好(75-84分)、及格(60-74分)、不及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2. 凡有抄袭、剽窃现象者,经认定属实,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一律以零分计算。情节严重者,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九、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
1. 各院(系)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并评定出成绩后,按本院(系)应届本科毕业论文总数的15%-20%评选“院(系)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2. 按本院(系)本科应届毕业论文总数10%的比例向教务处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由指导教师或其它专家写出评审意见,连同毕业论文(设计)文本和电子文本一并送交教务处。
3. 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组织评选 “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4. 由教务处统一组织,按省学位办要求,从“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
十、毕业论文(设计)存档管理
1. 毕业论文(设计)资料由各院(系)集中统一管理,保存期限为三年。“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原件由教务处整理完备后移送档案馆归档。
2. 存档内容及顺序:
(1)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册、题名册(附件5、附件6)。
(3)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4)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包括指导教师对论文的指导意见)、毕业论文(设计)论文文本(定稿)及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册(按学号顺序)。
(5)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附件7)。
(6)学生论文(设计)工作日志(按学号顺序)。
其中,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册按《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的顺序装订成册。毕业论文(设计)正本一式二份,一份留院(系)存档,一份由学生自己保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一式二份,一份留院(系)长期保存,一份送教务处加盖公章后装入学生档案。
十一、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评估
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评估办法(试行)》文件,在当年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单篇质量和院(系)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工作和存档情况进行评估。
十二、其它
1. 学生未做毕业论文(设计),或没有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或论文(设计)综合评定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毕业,学校允许其随下一届学生补做一次毕业论文(设计)并按规定参加论文答辩。毕业论文(设计)补做及答辩合格后,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办理毕业手续。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补做及答辩由原所在院(系)负责安排,报教务处备案。
2. 毕业论文(设计)的封面、封底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本科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由教务处制定统一格式。
3. 本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学校制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规定与之相悖者,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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