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3-28   浏览次数:2530

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

函授站:

  根据国家个税改革相关要求,为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实施,支撑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近期安排部署了《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对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工作。结合学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此项工作,做出以下要求:

  一、核准和补录信息对象

  各函授站接受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在校、在籍学生。在职人员不用补录父母信息或监护人信息。

  1. 核准和补录信息要求

函授站请学生认真核准学信网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的数据信息并确认在校学生真实情况,确保数据信息与学生对应一致,并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及时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具体核准信息项、补录信息项详见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附件2)与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结构说明(附件3)。

  1. 数据报送时间及要求

请各函授站完成信息核和补录工作,并于201938日前以站点汇总将《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发至电子邮箱6791987@qq.com,联系人:刘老师

  1. 注意事项

1.各函授站点一定要站在维护学生利益的角度,高度重视本次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将工作的内容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学生,督促和指导学生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不要遗漏信息,填写数据时请勿改动数据表和字段结构、顺序。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9227





附件:

   附件1:教学司函[2019]1号_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pdf

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xlsx

附件3: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结构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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