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谷论坛”申请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6-13浏览次数:1679

“光谷论坛”申请

一、事项名称:“光谷论坛”申请

二、部门名称:宣传部

三、服务对象:各学院、各部门

四、服务流程:“光谷论坛”应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在学校OA提出申请

五、工作地点:行政楼504

六、经办人员:

姓名:吴洪莉

办公电话:52104661

工作时间:OA申请即日起

工作职责:负责日常办公室事务

服务承诺:勤恳做事,踏实做人。

七、特别提醒事项及附件

    1.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各主办单位党政负责人共同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审批、监督和管理责任。

    2.邀请外国学者及港澳台学者担任主讲人的,须经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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