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好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1级新生心理普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9-15浏览次数:540

 

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请各院系精心组织,按本通知要求做好我校2011级新生的心理普查工作。

    一、工作目的

1、运用心理测量和心理统计的方法,对我校学生的心理状况进行较全面的调查和研究,为学生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性的依据。

2、建立2011级新生电子心理档案,为各院系开展大学生发展教育暨心理健康咨询工作提供较为科学的评估数据,并将心理异常学生名单及时反馈给各院系存档,以便各院系做好相关学生的心理干预工作。

二、组织工作要求

1、总体要求

服从安排,组织有序,保证全员参与。

2、测查方式

本次普查全部采取网上测查的方式进行,普查问卷采用SCL-90症状自评量表,请各院系组织学生如实填写。

 3、工作机制

各院系的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由各院系副书记、学工办主任组织实施,各院系心理健康指导老师、2011级辅导员和带队军训教官具体负责,做到责任到人、组织到位。

 4、有关说明

 1)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已将由教务处学籍科提供的本校2011级新生全部学籍资料输入管理系统,经测试,能正常操作和运行。

 2)输入的学籍资料由教务处学籍科提供,由于客观原因,可能有部分补录的学生学籍资料未提供。如遇这种情况,可安排学生采取重新注册的方式,经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审核后,再登录系统进行测试。

3测试系统给每个学生提供了心理平台,学生输入学号登录后,必须修改原始密码(原始密码为学号后六位),创建新密码,以保护个人信息资料的安全。

4)学生测试一周后可登录查看自已的心理测试结果。

三、普查总体时间安排

    学工部与实验中心联系好后,拟于规定时间内,在实验中心一楼机房集中完成对11级新生的心理普查工作(各院系普查具体时间见附表)。请各院系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普查工作,以免影响后续工作的开展。

                                  党委学工部(处)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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