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总结辅导员工作经验,展示辅导员工作成果,提升辅导员理论研究水平,推进《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深化落实,提升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第四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优秀论文、工作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由我校专职辅导员个人或集体完成,撰写于2016年10月之后,内容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主题,未公开发表的论文或案例。
二、论文撰写要求
1、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观点正确,主题鲜明。
2、必须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紧密相关,应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3、要有所创新,有独特见解;内容丰富,说理透彻;结构严谨,文风朴实;遵守学术道德,符合学术规范,严禁抄袭。
4、论文一律用A4纸打印,电子版Word 文本,标题用小二号黑体,正文用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注释和参考文献用五号宋体,并写上姓名、单位。
三、案例撰写要求
1、案例必须是高校辅导员个人独立或团体合作开展的真实典型性案例,案例必须主题突出、观点正确、措施具体、特色鲜明、分析深刻,案例对象可以是学生个体,也可以是学生群体,既可以是成功的经验,也可以是失败的教训,还可以是有待进一步探讨的工作问题,不得杜撰和抄袭。
2、案例要采取一案一议的方式,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对其他辅导员具有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3、案例要采用第三人称撰写,条理清晰,简明生动,文风力求平实、真切,一般不要作不必要的情景描写和气氛渲染,力求于真情实感中给人启迪。
4、为保护隐私权,案例中涉及的班级。姓名等有关个人信息须隐去,可用化名,但应标注明“化名”字样。
5、每篇案例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主要结构应包括案例内容简介、案例分析处理、工作思考与建议、专家点评几个部分。(案例结构与格式要求见附件2,范文详见附件3)
6、专家点评部分由各学院负责落实,专家应为高级职称或副处以上(含)、熟悉辅导员工作的学者、教师或者领导干部。
四、申报要求
1、每名辅导员以第一作者的身份提交一篇论文或案例,4人(含)以上合作成果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2、作品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第四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优秀论文、工作案例报送登记表》,(论文、案例电子档统一打包发送至77553579@qq.com,纸质档一式5份集中上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初选,确保此次评选活动水平与质量。
五、评选时间
2017年10月中旬
六、评选程序
1、推荐参评
辅导员积极筹备,选定思路,认真撰写,论文、案例投稿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
2、专家评审
学工部组织专家对参评论文进行评审,并适时召开作者座谈会,反馈评审意见,提出改进措施。
3、奖项设置
此次活动按一定比例评选优秀作品予以表彰奖励,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择优推荐参评高校辅导员优秀论文评选。
七、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认真组织,精心准备,把这次评选与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和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积极宣传动员,认真做好组织工作,此次评选结果将作为年度学生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2、各学院要以此次评选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营造辅导员加强学习、增强素质、推动工作的良好氛围,增强大学生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3、各学院辅导员应端正态度,积极准备,以饱满的热情参加此次评选工作,充分展示我校学生工作队伍的良好风貌。
附件1: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第三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优秀论文、工作案例报送登记表.docx
附件2:辅导员工作案例样本.docx
附件3:案例范文.docx
学工部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