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卫生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请各学院精心组织,按本通知要求做好我校2018级新生的心理普查工作。
一、工作目的
1、运用心理测量和心理统计的方法,对我校学生的心理状况进行较全面的调查和研究,为学生工作提供指导性的依据。
2、建立2018级新生电子心理档案,为各学院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较为科学的评估数据。
3、加强预防干预,有针对性地对新生开展心理访谈、心理干预,建立重点关注学生档案。
二、工作要求
1、总体要求
服从安排,组织有序,保证全员参与。
2、普查方式
本次普查全部采取网上答题方式进行。普查问卷采用SCL-90症状自评量表和大学生人格问卷(UPI),请各学院组织学生如实填写。
3、工作机制
各学院的新生心理普查工作由学院副书记、学工办主任组织实施,各学院心理健康指导老师、2018级新生辅导员具体负责,做到责任到人、组织到位。
4、有关说明
(1)学工部已将2018级新生(含专升本)及经排查需要心理测评的老生学籍资料输入测评管理系统,经测试,能正常操作和运行。
(2)如有部分补录的学生学籍资料未录入,可由学院将该生信息采集完毕后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经审核后再登录系统进行测试。
(3)测试前,各学院需组织参测学生学习《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8级新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操作指南》。
(4)测试系统给每个学生提供了个人账号和心理平台,为保护信息资料安全,请学生于测评结束后自行修改密码。
三、普查总体时间安排
本次普查采用手机和电脑两种登入渠道,学生可根据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完成测评。本次普查时间为10月29日——11月4日,请各学院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普查工作,以免影响后续工作的开展。
学工部(学工处)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