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体辅导员学习《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
鄂二师学工字[2019]5号
各学院:
教育部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确立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规范,划定了基本底线,对进一步深化高校师德师风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造就“四有”好教师提出了明确要求。
请学院组织全体辅导员认真学习,结合工作实践,全面理解与准确把握准则具体内容。要结合新时代对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履职履责行为,严明职业规范,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扎实推进辅导员队伍建设。
请各学院将学习情况(文字和图片)于3月15日前报送学工部,电子档发至邮箱149900329@qq.com,纸质档签字盖章报送至202办公室。
附件:1.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doc
2.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学习贯彻《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通知001.jpg002.jpg
学工部(处)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