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处)部门职责
发布人:管理员发布时间:2024-07-02浏览次数:10
1. 负责制定学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及阶段性实施方案,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年度工作计划;
2. 制定执行学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评估指标体系,做好学位点建设、研究生教育和重点学科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3. 负责制定并执行学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协调学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的日常工作;
4. 负责学科带头人、学科团队负责人及拔尖人才的遴选、推荐和管理工作,根据各学科点的学科队伍、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平台、人才培养以及学科建设成果等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建设措施;
5. 负责省(校)级重点学科(群)建设工作的评价与管理,包括组织各级各类重点学科的规划、遴选、组织、申报、考核与评估、验收等相关工作;
6. 负责制定并推进学校学位点建设计划,负责组织学校学位点建设和申报工作;积极推进各二级学院的学位点建设工作。
7. 负责跨校联合开办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推进联络和目标管理等,做好我校硕士生导师的遴选、聘任及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在校管理工作,做好研究生教学、实习实践、科研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研究生教育教学的质量监控工作;
8. 负责上级部门安排的与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相关的重大项目申报工作;负责与上级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
9. 负责统筹协调研究生专项经费和学科建设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工作;
10.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