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学年下学期二级教学督导专项工作检查通报
发布人: 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 2014-06-30   浏览次数: 74
 

2013-2014学年下学期二级教学督导

专项工作检查通报

院质20146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督导工作,提高督导效能,充分发挥二级教学督导组的作用,促进督导工作与学院管理的紧密结合,质量评估处组织对全校二级教学督导组的工作进行专项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涉及13个教学学院,重点检查了2013-2014学年上学期工作总结、2013-2014学年下学期工作计划执行情况、教学督导员听课及反馈情况、 督导组研讨及会议情况、召开师生座谈会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从检查情况来看,整体情况良好,各学院均能严格按照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开展督导工作,内容记录详实,初步显现二级学院教学质量自我管理与自我保证的效果。

二、值得肯定的主要方面

(一)大多数二级教学督导组能根据该学院的督导工作制度及学期初制订的工作计划完成听课任务。积极深入课堂教学第一线,随时督促检查教学工作,全面掌握教学工作的现状,及时了解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督导的过程中,认真听课、评课,客观公正填写听课质量评价表。课后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换意见,对青年教师的特点和成绩给予肯定,能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给予精心指导,从而有效地促进了广大教师教学能力的不断提高。例如,计算机学院、外国语学院制订了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形成适合本院具体情况的督导模式与运行机制;数统学院及时进行听课记载、评价,并作反馈、指导,认真检查教师教案、备课笔记和教学进度。

(二)各二级教学督导组能按要求召开师生座谈会,收集本学院师生对教、学、管的意见或建议,并进行反馈。例如,文学院本学期共召开10余次师生座谈会,每次会议都有详尽的文字记录和图像资料,针对会上提出的问题,有整改措施并且认真落实整改,成效明显。

(三)二级教学督导员能发现、挖掘教改典型,并积极宣传推广。例如,教育科学学院在二级教学督导的积极推动和刘永存博士教改行动的带动下,教改氛围浓郁,特色活动涌现,本学期改革课程已达两门,6人参与其中。该学院教师的“专业自我”意识在不断提升,特色逐渐彰显,种子读书会、教育专业观察等特色活动反映较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听课制度与落实问题

1.督促学院党政负责人落实听课制度不够。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的要求,各学院党政负责人每学期听课应不少于5次,每次听课时间不少于1课时。检查发现个别学院党政负责人听课次数为零,表明该学院本项工作督导缺位。

2. 各学院二级督导基本都能按照各学院的要求完成听课任务,建立起了常态化的听课交流机制,各单位积累了丰富的听课评议数据。但部分学院在制定每学期听课任务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要求,逐步扩大听课覆盖面。

(二)教学督导听课的反馈与效果问题

个别学院督导组听课反馈意见中肯定的方面多,有针对性地指出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少,对教师专业发展及教学水平提高的促进作用不够明显。

()督导组内部交流与研讨的问题

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二级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督导组应开展内部交流与研讨相关活动。检查发现,个别学院督导组内部交流与研讨活动未开展、无记录,不能很好地履行本部门教师教学能力培养与提高系列工作的质量督导职责。

(四)校、院两级督导的交流与协作问题

二级教学督导应积极配合校级教育教学督导的工作,落实校级教育教学督导提出的整改意见;根据《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二级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二级教学督导组组长应参加校、院两级督导相关工作会议。但从检查情况来看,有的学院的两级督导交流较少,无记录。

四、改进建议

各学院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认真总结,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整改工作,加强沟通交流,不断完善制度,提高督导水平。尤其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落实听课制度

进一步督促《湖北第二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在本部门的落实工作;积极推动本院二级督导组听课制度的科学制定与进一步完善。

(二)加强教学督导“督”和“导”的力度,重视听课反馈

二级教学督导组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通过听课,了解教师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与被听课教师沟通思想,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研究有效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确保“督”和“导”的工作做到实处,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工作。关注青年教师成长,在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设计等方面进行帮助指导,使他们在思想上、业务上尽快成长。

(三)加强内部交流研讨,切实提高教学水平

二级教学组根据听课发现的问题,开展内部专题研讨,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探寻如何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与如何进一步创新本部门教学质量信息收集的手段与渠道形成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合理化建议。

(四)增强校、院两级督导的交流与协作

二级教学督导应积极配合校级教育教学督导的工作,落实校级教育教学督导提出的整改意见,加强与校级教育教学督导的交流与协作,从而共同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

质量评估处

                                201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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