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二师院教〔2014〕12号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精神,建立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常态监控机制,按照教育部《关于在新建本科院校进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02号)要求,现就做好2013—2014学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学校成立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领导工作。
组 长:黄 颂
成 员:周 忠 张 赟 刘儒国 夏 力 张红梅
郭跃进 刘鸿翔 张克华 乐三明 王 勇
易建平 林 彬 各学院院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质量评估处),负责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的组织协调、技术审核、审核后的数据上传以及后续分析总结等工作。
主 任:匡国珍
副主任:石 虹
成 员:汤 玮 邵 玲 简红莲
(三)工作小组:各职能部门、各学院成立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小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骨干人员及数据采集工作人员为小组成员。
二、数据采集任务分解
详见《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1)。
三、数据采集统计时间
本次数据采集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其中:财务、科研和图书信息按照自然年时期统计汇总数,教学信息按学年时期统计汇总数;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按照时点值统计当时发生数。(详见数据项内涵说明2014版)
(一)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
(二)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时点:指统计数据的截止时间,即2014年9月30日。
四、数据采集填报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10月11日至17日。
1.10月11日召开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培训会,传达教育部评估中心会议精神,部署数据采集工作。
2.各职能部门、各学院召开部门会议,学习2014年度数据项内涵说明,传达学校要求,布置本单位数据采集工作,将学校分解任务落实到相关科室和人员。各职能部门、各学院确定专门数据采集员1名,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87946107,QQ工作群:365757016)报备。
(二)数据分散采集阶段:10月18日至31日。
1.各职能部门、各学院按照要求准备好上传的数据及文件,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填报相关数据表格,文件(包括电子版)按照规定格式整理准备齐全(文件报送要求及规范格式见附件2),并保存好电子和纸质版数据。
2.各职能部门认真审核本部门的数据、文件,各学院认真审核所涉及的数据、文件,确保数据、文件准确真实,格式符合要求,组长审核签字,送交相关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关。
3.用户上传数据:按照分解任务,由学校确定的5个填报单位登录填报系统网址(http://udb.heec.edu.cn/smartbi/vision/),填报上传数据,同时纸质版的数据文档和文件,经相关责任人员签订“数据采集质量承诺书”(见附件3)后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数据统一审核阶段:11月1日至8日。
1.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系统平台上对数据、文件进行技术审核。
2.基本状态数据经学校质量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校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终审。
(四)数据集中修改阶段:11月9日至15日。
(五)数据最终审核报送阶段:11月15日至25日。
(六)学校数据采集工作总结阶段:截至11月30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客观、准确、全面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既是教育主管部门、社会公众评价学校办学质量的重要信息,更是学校制定发展规划、落实评估整改工作、促进内涵发展、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全校上下务必高度重视,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做好数据采集各项工作。
(二)层层负责,确保质量。数据采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采取责任到人、分级负责的工作模式。上交数据和文件时,各职能部门、各学院相关责任人员须签订“数据采集质量承诺书”报秘书组备案。本次数据采集工作纳入部门日常质量监控考核,如在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中出现数据不实、漏报错报,产生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学校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本次数据采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内容涉及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相关人员要增强集体意识、大局意识、合作意识,本着对学校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协作与配合,按时完成每个阶段的工作。
(四)认真学习,严格要求。本次数据采集工作,数据项结构及数据内涵有较大变化,工作人员务必认真学习,深入研究新的指标内涵说明,准确理解,认真填报,严格要求,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统一性,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完成本次数据采集工作。
附件:1.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
2.数据采集材料报送要求及文稿类材料基本规范
3.数据采集质量承诺书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2014年10月11日
附件1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任务分解表
表格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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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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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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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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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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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学校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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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1 学校概况 (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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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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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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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2 校区地址 (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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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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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3 学校相关行政单位 (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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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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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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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表为数据字典,10月15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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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4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 (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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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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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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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表为数据字典,10月15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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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5 实验室和科研基地 (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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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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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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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6 办学指导思想 (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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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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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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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1-7 校友会与社会合作 (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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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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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部、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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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校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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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 占地与建筑面积 (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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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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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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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2 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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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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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3 教室 (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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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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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4 运动场、学生活动中心
(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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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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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5-1 图书馆 (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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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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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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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5-2 图书当年新增情况
(自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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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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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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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6-1 本科实验、实习、实训场所 (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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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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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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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6-2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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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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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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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7 校园网 (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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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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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8 学生生活用房 (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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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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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团委、人民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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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9 固定资产 (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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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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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0-1 教学经费概况 (自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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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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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0-2 教育经费收支情况
(自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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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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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1 素质教育基地、职业资质培训等情况 (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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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团委、人民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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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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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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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1-1 专任教师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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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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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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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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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表为数据字典,10月20日前完成。
1.工号要保持编码唯一。2.学科代码使用“学科专业目录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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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1-2 外聘教师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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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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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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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表为数据字典,10月20日前完成。
1.工号要保持编码唯一。2.学科代码使用“学科专业目录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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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1-3 其他师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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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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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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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表为数据字典,10月20日前完成。
1.工号要保持编码唯一。2.学科代码使用“学科专业目录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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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2 校领导基本信息 (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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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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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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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3 相关管理人员基本信息 (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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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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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表为数据字典,10月2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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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4-1 高层次人才 (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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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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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4-2 高层次研究团队 (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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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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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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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5-1 教师教学发展机构
(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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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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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5-2 教师培训进修、交流情况 (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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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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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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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6-1 教师所获荣誉概况
(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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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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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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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负责教学名师奖和教学团队;组织人事部负责全国师德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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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6-2 教师科研项目数
(自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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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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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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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6-3 教师最近一届科研成果奖数 (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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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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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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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6-4 教师发表论文数
(自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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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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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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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6-5 教师出版著作(自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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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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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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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6-6 教师获准专利数
(自然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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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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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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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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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1 学科建设 (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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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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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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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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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2 博士后流动站 (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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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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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号、单位名称需要与表1-3、1-4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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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3 博士点、硕士点 (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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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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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号、单位名称需要与表1-3、1-4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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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4 重点学科 (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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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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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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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号、单位名称需要与表1-3、1-4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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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2-1 专业基本情况 (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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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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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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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表为数据字典,10月25日前完成。
1.单位号、单位名称需要与表1-3、1-4一致。2.专业带头人工号需与教师信息中工号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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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2-2 大类培养基本情况表
(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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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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