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下发《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关于印发本科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方案的通知》(鄂二师院[2016]40号)要求,现将本学期末下学期初评建阶段性工作安排如下:
1、各单位成立相应评建机构;
2、组织本单位学习审核评估资料及文件精神;按照《通知》要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
3、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标准、专家整改意见以及审核评估项目、要素与要点,组织讨论并罗列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时间表;
4、各学院对照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做好校内专业自评准备工作,校内的专业自评要注意自评后的总结提升、反思与整改落实,并做好相关资料的存档;
5、各学院梳理、修制订学院教学管理文件,建立健全相关质量标准,进一步完善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各单位整改问题清单及整改时间表需9月30日前报评建办备查。
质量与绩效评估处
2016年7月7日